根据疫情形势需要(根据疫情形势需要隔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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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建水疫情严重吗

严重,

11月24日,云南疾控发布一则通告,详情如下:

关于划定建水县高、低风险区的通告

(第8号)根据我县疫情防控形势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

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

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

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精准做好防控工作

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 〔2022〕

101号)的规定,为迅速斩断疫情传播链

条,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经专家组

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24日上午

8:00起,在建水县划定高、低风险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风险区域

划定(一)高风险区(8个)1.建水县

李浩寨乡勒白村委会蚂蝗冲村;2.建水县李浩寨乡政府斜对面腾云小吃店;3.

建水县曲江镇新街村委会沙坝村曲江大桥头18号公司;4.建水县曲江镇龙

倒付委会大冲口村马街冲冷库;5.建水县曲江镇干寨村委会湾子村;6.建水县

曲江镇干寨村委会弥勒地村;7建水县

曲江镇干寨村委会者冲村;8.建水县曲江镇干寨村委会恩泉村。(二)低风险

区 除划定的高风险区域以外,建水县其他区域都定为低风险区域。二、区域防

控措施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封控措施;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的防范措施,人员离建

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广大市民朋友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务必做好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线以上社交距离,构筑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期间如有发热、咳

嗷、咽痛等症状,请及时联系所在

社区。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化及时调整。建水县应对新型冠状:

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遂宁安居区有疫情吗

9月29日零时起

遂宁安居区、高新区

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9月29日,遂宁市安居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遂宁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分别发布最新通告,自9月29日零时起,遂宁市安居区、遂宁高新区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具体如下:

遂宁市安居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25号)

在省应急指挥部遂宁前线工作组指导帮助下,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和积极配合下,安居区本次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为坚决落实好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遂宁市安居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9月29日零时起,安居区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控、自防自控”,安居经开区、海龙凯歌文旅园区及各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全覆盖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主管责任,全面落实本行业疫情防控监管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强化本单位人员和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全体居民要严格落实个人和家庭防控责任,主动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共筑强大“防护网”。

二、从严管理重点风险人员。高风险区采取封控措施,严格落实“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中风险区采取管控措施,严格落实“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红码、黄码人员及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已纳入管控人员,严格按相关防控管理规定执行。新赋红码、黄码人员要立即向村(社区)和单位、居住地报备,按要求落实分类管控措施。

三、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除中、高风险区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施工工地等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下,恢复正常工作秩序。生产经营单位9月29日全面开展消杀消毒,扎实做好闭环管控、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评估后开放。工业企业、施工工地、农村地区的工作(从业)人员实行工作地、居住地“两点一线”。广大居民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放场所,所有工作(从业)人员首日返岗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规范有序跨区域流动。有序开放区内公共交通,继续暂停跨本辖区公共交通。交通卡口继续加强外地来(返)安人员、车辆排查管控,严格查验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安人员、车辆,安居区人员、车辆非必要不得离开本辖区。承担城市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人员凭《应急工作证》或单位证明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事保供应、保民生、保防疫、应急运输的相关工作车辆凭《应急车辆通行证》、人员凭《应急工作证》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救护、消防、公安、抢险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及人员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正常流动。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城市旅居史的来(返)安人员,以及与病例轨迹重合的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居住地报备。

五、持续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全面恢复便民核酸采样点。适时组织全员核酸检测,按照“应检必检”要求,有序参加检测,对未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人员实施赋码管理。防疫一线人员、医疗机构、快递外卖、交通物流、货运司机、农贸市场、生活超市、餐饮住宿、宾馆、酒店等领域重点人群、“四保”人员和需出入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人员须实行“一日一检”。

六、发挥“哨点”监测预警作用。有发热、乏力、咳嗽、鼻塞、流涕、腹泻、味觉嗅觉异常等症状人员应立即向村(社区)和单位、居住地报备,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各类诊所禁止接诊发热病人,零售药店严格执行销售“五类药品”实名登记措施;诊所、药店要主动引导发热病人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及时向村(社区)和单位、居住地报备。各医疗机构严格规范发热门诊管理,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发热门诊就诊患者陪护实施核酸同检。

七、强化重点场所和机构管理。各类公共场所和机构要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扫码亮码、查验核酸阴性证明、查验风险城市旅居史、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医院、银行、药店、理发店、便利店、商超、农(集)贸市场等生活必需场所动态实施分流限流秩序管控,避免人员聚集。餐饮行业有序开放堂食经营,严格限流50%,不承接50人以上的大型宴席活动。室内景区景点,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及电影院、酒吧、KTV、洗浴场所、美容院、棋牌室、麻将馆、茶馆、网吧、电子游戏厅、健身房、游泳馆、室内体育场馆等各类空间密闭休闲娱乐场所继续暂不开放。宗教场所继续关闭,暂停宗教活动。敬老院、福利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严格封闭管理,暂停探视、来访、志愿服务等活动。封闭式学校继续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其余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继续停止线下教学。

八、从严管控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原则,继续停办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从严审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查验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小区、院落不聚集、不扎堆。继续暂停广场舞、农村坝坝宴等聚集性活动,减少不必要的聚餐聚会,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九、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居民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常态化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自觉扫码亮码、核酸检测,来(返)安及时主动报备,不聚集,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通风,筑牢自我健康防线。

解封不等于解防。全区上下要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安居经开区、海龙凯歌文旅园区及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请广大居民继续给予支持和配合,切实履行防疫义务,对故意隐瞒、不按要求报备或拒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等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825-8665282)。

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如有需要,欢迎广大居民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咨询。

遂宁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2022年第13号)

在省应急指挥部遂宁工作组正确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配合下,遂宁高新区本次本土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为深入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体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遂宁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9月29日零时起,遂宁高新区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继续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全覆盖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主管责任,全面落实本行业疫情防控监管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强化本单位人员和工作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广大市民要严格落实个人和家庭防控责任,主动履行疫情防控义务。

二、严格实施分区分类管控。划定的中高风险区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规定继续严格管控,高风险区严格落实“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中风险区严格落实“足不出区、错峰取物”。

三、持续做好核酸检测工作。恢复“愿检尽检”便民核酸采样点,为市民提供混检服务。根据疫情形势需要,适时组织全员核酸检测,全体市民要密切关注全员核酸检测通知,按照“应检必检”要求,分时段错峰有序参加检测,对未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人员实施赋码管理。继续对防疫一线人员、医疗机构、快递外卖、交通物流、货运司机、农贸市场、生活超市、餐饮住宿、宾馆、酒店、专业市场、汽车4S店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四保”人员和需出入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人员实行“一日一检”。中高风险区和居家隔离人员核酸检测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除中、高风险区外,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施工工地等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前提下,有序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场所除外)全面开展消杀消毒,经行业主管部门和镇(街道)评估后开放。各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在有效落实闭环管理、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前提下,有序恢复生产活动。恢复1条微循环公交线路(506路),恢复1条短距离公交线路(23路,西宁加气站至四维环保)。广大市民须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放场所,所有工作(从业)人员首日返岗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有序跨区域流动。严格查验中、高风险区来(返)园区人员、车辆,高新区人员、车辆非必要不得离开本辖区。承担城市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市民凭电子通行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事保供应、保民生、保防疫、应急运输的相关工作车辆凭《遂宁市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临时通行证》、人员凭《应急工作证》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救护、消防、公安、抢险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及人员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正常流动。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城市旅居史的来(返)园区人员,以及与病例轨迹重合的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居住地报备。优化高速卡口查验,私家车经遂宁南、遂宁高新收费站离遂的,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离遂。

六、加强重点场所(机构)分类管理。各类公共场所和机构要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扫码亮码、查验核酸阴性证明、查验风险城市旅居史、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医院、银行、商超、药店、理发店、便利店、农(集)贸市场等生活必需场所动态实施分流限流秩序管控,避免人员聚集。餐饮企业有序开放堂食经营,严格限流50%,不承接50人以上的大型宴席活动。辖区内所有社会性棋牌室(麻将馆)、茶馆、酒吧、KTV、网吧、洗脚房等各类空间密闭休闲娱乐场所继续暂不开放。宗教场所继续关闭,暂停宗教活动。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实施封闭管理。封闭式学校继续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其余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继续停止线下教学。中、高风险区继续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严格管控人员聚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原则,继续停办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从严审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小区、院落不聚集、不扎堆。继续暂停广场舞、农村坝坝宴等聚集性活动,减少不必要的聚餐聚会,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八、严格规范健康管理。有发热、乏力、咳嗽、鼻塞、流涕、腹泻、味觉嗅觉异常等症状人员应立即向村(社区)和单位、居住地报备,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各类诊所禁止接诊发热病人,零售药店严格执行销售“五类药品”(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实名登记措施;诊所、药店要主动引导发热病人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及时向村(社区)和单位、居住地报备。各医疗机构严格规范发热门诊管理,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发热门诊就诊患者陪护实施核酸同检。红码、黄码人员要立即向村(社区)和单位、居住地报备,按要求落实分类管控措施。

各部门、镇(街道)、各村(社区)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回应市民诉求,及时落实服务保障。请广大市民继续支持配合,切实履行防疫义务,对故意隐瞒、不按要求报备或拒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等造成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市民如有需要,请拨打12345热线反映。

9月29日零时起

遂宁船山区部分区域

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9月28日晚,遂宁市船山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解除部分区域静态管理的通告,自9月29日零时起,解除永兴镇、河沙镇、龙凤镇、老池镇、桂花镇、唐家乡等低风险区域静态管理,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具体如下:

遂宁市船山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关于解除部分区域静态管理的通告

(2022年第20号)

在全区广大群众共同努力和配合下,船山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形势相对稳定,经过7轮全员核酸检测,未发现感染病例。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9月29日零时起,解除部分区域静态管理,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解除静态管理区域。船山区永兴镇、河沙镇、龙凤镇、老池镇、桂花镇、唐家乡等低风险区。

二、严格人员外出管理。解除静态管理的6个乡镇为一个独立管理单元,区域内居民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区。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到中高风险区的,严格按照中高风险区域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有序流动。

三、严格来返人员管理。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来(返)人员,需提前主动向目的地所在乡镇村(社区)报备,分类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管控措施。

四、严格防止人员聚集。尽量减少区域内人员非必要流动和外出,不扎堆、不串门、不聚集。进出管理单元和公共场所时须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餐饮服务单位不得承办50人以上集体性聚餐、宴席(含农村坝坝宴),家庭聚会不超过10人。暂停场镇赶集等聚集性活动。

五、强化重点场所管理。生活超市、餐饮店、水果店、农贸市场、乡镇卫生院等生活必需场所在落实好进入人员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查健康码、查行程卡等防控措施前提下,有序恢复正常营业。暂缓开放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子游艺厅、KTV等空间密闭和人员密集场所。

六、有序组织复工复产。企业严格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在有效落实闭环管理、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前提下,有序恢复生产活动。进厂人员、业务来往单位等,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卡、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区域内居民按照村(社区)通知要求,及时主动参加核酸检测。

八、严格规范健康管理。有发热、咳嗽、流鼻涕等症状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到就近的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就诊。未完成居家隔离或者居家健康监测的风险人员,原则上不得外出。药店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严格实名登记。红黄码人员立即向村(社区)报备,按要求落实分类管控措施。

广大居民朋友,解除静态管控不等于解防!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希望广大居民珍惜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自觉遵守防疫规定,科学做好个人防护。感谢广大居民朋友对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来源:川观新闻 综合健康四川

应对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应对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

为科学、规范、及时、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扩散,确保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和省国资委有关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进展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及时反应、协调一致、规范措施的指导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疫情传播,保障防控成效,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防控工作在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防控措施

(一)人员防控

人员检测防控范围为单位员工。

第一类情况:目前在湖北人员。目前已在湖北地区尚未返回天津的人员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返回,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返回。(备注:本单位目前没有此类人员)

第二类情况:有密切接触人员。与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与从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包含本人是返回人员,子女在湖北地区上学、上班返回人员)的人员。

1、与自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前十四日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2、密切接触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由防控工作组负责通知汇总在册人员居家隔离,并对居家隔离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每天二次收集体温和身体状况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一旦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解除居家隔离时间为自最近一次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之日起后十四天内无异常。

第三类情况:其他人员。公司其他员工,在政府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坚持每天测量体温一次,及时通过微信群上报。一旦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疑似症状,应该立即向防控工作组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如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保障工作组重新排查上述第二类情况人员。

(二)场所防控

对二楼会议室、走道等公共区域和出现病例楼层的所有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必要时寻求属地防疫部门技术支持。

门卫人员负责对进入腾达建筑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体温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进入腾达建筑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

加强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的防疫教育和管理。

疫情期间,非经单位领导小组批准,各单位、部门不得接待商务活动或组织聚集性活动,充分使用网络交流工具。

三、信息宣传

疫情期间随时关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预案停止执行。

宣传组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强化宣传防护知识及防控措施,按照规范进行落实。单位系统人员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于隔离员工要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做到“隔离不隔心”。

四、综合协调

(一)做好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必要物资储备。

(二)做好员工在疫情期间的必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

(三)由保障工作组进行具体的物资统筹协调管理。

五、预案保障

1、在单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4个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工作。

2、一旦发现疫情或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所有员工必须如实及时向单位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如有故意隐瞒信息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应对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公司关于疫情防控新要求,本着确保职工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指导思想,为及时有效地控制新冠病毒在单位发生和传播,尤其在当前疫情防控阶段,使公司疫情防控工作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制定如下应急工作预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及发生新冠病毒疑似病例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以快速准确处置突发疫情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有序、高效地实施管控,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重点防控部位

机关本部办公区、前后家属楼,各办公区、职工宿舍、食堂、浴池等。

四、机构设置及职责

成立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疫情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办公室,xx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协调工作,组织疫情事件的`应急演练,监督检查各部室、公司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组长xx负责对突发疫情事件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处置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五、防控措施

⒈做好在岗人员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本单位是否有从中高风险地区返xx人员及其亲属子女,并及时上报所在社区和公司疫情防控办(24小时值班联系人:xx),并做好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各公司要做好隔离人员后勤保障和监督保卫工作。对于出现发热、干咳症状人员,就地隔离,及时联系定点医院,采取专业救治。

⒉统一信息上报。坚持“零报告、日报告”制度,随时发现,随时上报,并由公司疫情防控办统一信息,统一上报,做好疫情防控资料管理工作。

⒊加强消杀防疫工作。各公司开展大面积消毒工作,对办公楼、“两堂一舍”、门卫等公共场所,以及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每日全面消毒。

⒋加强疫情防护知识宣传。要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普及,要通过网站、微信、LED屏等途径广泛宣传,并做好温馨提示,将疫情防范措施张贴在职工出行醒目位置。各部室、公司要教育职工正确认识疫情,科学防范疫情,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⒌积极做好疫情预防工作。取消各种大型集会和聚众活动,关闭各类公共活动场所。日常学习训练时确保单人单桌、保持安全距离,劝导职工不擅自离xx,不走亲访友,不参与聚众活动。

⒍引导职工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科学佩戴口罩、少流动、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使用公筷、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

六、设置就近隔离点

公司设置专门的临时观察隔离点,隔离点应配备消毒设施等符合医学观察点的设置要求。

七、应急物资准备

各部室、公司根据职工人数准备充足的医用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防护物资(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如因市场原因无法采购的,各部室、公司统一报送至公司疫情防控办公室,经同意后统一采购和调配。

八、培训与演练

各部室、公司定期针对制定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组织职工进行演练,使职工熟练了解和掌握相关流程,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

应对疫情防控应急预案3

为预防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当疫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全力保证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举措

(一)按照市卫健委要求,做好有关配合工作,接到上级指示后,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迅速开展工作;

(二)积极主动做好流动人口,特别是疫区返程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三)积极主动配合市卫健委人口家庭处做好计生特殊家庭维稳工作;

(四)做好单位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五)按时向市卫健委安管处报送维稳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三、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市计生保障中心接到上级指令后,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四、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疫情决定是否结束应急响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

各科室及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及市卫健委工作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宣传,做好防控。

充分利用单位qq工作群、工作微信群、宣传展板、宣传资料等宣传途径,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和流动人口对疫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

(三)认真排查,联防联控。

积极主动配合辖区做好做实联防联控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实施群防群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坚决防输入、防扩散、确保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

应对疫情防控应急预案4

为科学有效地做好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在幼儿园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教职工、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行政部门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知识,提高师幼、家长的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

2、完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幼儿园的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本,及时控制。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部门联动,群防群控。主动加强与区(县)疾控中心、区(县)教育局、所属社区的沟通联系,建立全园信息排查上报网络,形成部门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3、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成立幼儿园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一旦出现疫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1、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全面负责幼儿园各项防控工作部署和督查

副组长:

主要组员:保教主任、后勤主任、园长助理、卫生保健主管、保健医生、各班主任

2、疫情报告小组

组长:负责每日疫情信息审核及上报区教育局

副组长:副园长、保教主任、卫生保健主管,协助组长负责疫情信息上报和资料整理工作

成员:各班班主任

3、疫情处置组

组长:负责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工作。

副组长:副园长、保教主任、后勤主任、园长助理、卫生保健主管,协助执行园长负责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成员:保健医生、班主任,负责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具体工作

4、宣传组

组长:副园长,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进程的宣传

副组长:保教主任,负责对幼儿和家长的宣教;卫生保健主管,负责从卫生保健的角度开展全园防控工作宣传(含微信公众号、电子屏、发放宣传资料)

成员:保健医生、各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协助开展全园疫情预防宣传工作;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疫情预防宣传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组长:(后勤主任),负责疫情防控所需人力、财力、物力的后勤保障

副组长:后勤主任,协助组长负责防控物资准备、园舍和食品安全管理、公共区域消毒等后勤和安全保障工作

成员:后勤工作人员,负责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具体工作

6、卫生消杀组

组长:后勤主任(保健医生),负责指导和检查全园卫生消毒工作副组长:保健医生,协助组长负责全园卫生消毒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成员:保洁员、门卫、食堂管理员、各班保育员,负责执行或督促执行全园的卫生消毒工作

三、日常工作要求

1、加强疫情监测

(1)建立幼儿园健康监测站。制定并严格执行《幼儿园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门卫管理要求》,在门卫处建立幼儿园健康监测站,配齐设备,培训门卫。从即日起,所有人员入园一律须在幼儿园健康监测站测体温、验身份和登记,体温正常方可入园。

(2)做好教职工的健康监测。开学前,每日开展教职工身体健康状况和出行状况摸排,进行“日报告”“零报告”。开学后继续开展每日教职工健康状况摸排,所有教职工入园前须在门卫处测量体温。幼儿园制作《教职工入园晨检体温监测台账》,记录全园教职工每日体温等健康数据。

(3)做好幼儿的健康监测。一是把好晨检关。修订并执行《防控新冠肺炎晨检制度》,保健医生和班主任共同把好幼儿入园晨检关,做好来园幼儿的健康检测。二是做好幼儿一日健康观测和记录。开学后,保健室医生、班主任加强每天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一旦有异常,班级在班务日志做好登记,同时上报保健室。三是依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原则,对因病缺勤的幼儿进行登记并及时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并及时报告保健室。四是制定《幼儿入园晨检体温监测台账》,每日记录全园幼儿体温等健康数据。

2、做好信息上报

(1)建立信息排查上报网络,每日及时收集幼儿、教职工的身体健康数据向有关单位报送。

(2)开学前,各班主任每天上午10点前对班级师生及家长情况摸底,并统计报告给幼儿和家长疫情信息收集人(保教主任);工会小组长每天对教职工情况摸底并于中午12点之前统计报告给教职工疫情信息收集人(副书记)。两位疫情信息收集人分别将师生情况报执行园长,由执行园长负责每天中午11点前审核信息后上报区(县)教育局。值班园领导每日负责全园师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每天下午5点前由值班园领导在附幼干部群通报。

(3)开学后,每日10:00之前,完成全园幼儿及教职工的健康数据整理并逐级上报。幼儿及家长的健康数据的上报流程为:班主任→幼儿和家长疫情信息收集人(保教主任)→执行园长→总园并区教育局。教职工健康数据的上报流程为:医务室及行政值班人员→教职工疫情信息收集人(副书记)→执行园长→总园并区(县)教育局。

(4)明确区(县)教育局和所在社区新冠肺炎疫情报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做好联防联控。

3、开展疫情防控宣教

(1)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掌握信息,向教职工和家长及时传达。

(2)制作《xx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手册》(电子版)《xx疫情防控实操图册》(纸质)等资料,开学发放至每位教职工和家长手中。

(3)制定《xx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方案》,从党支部、行政管理、卫生保健、亲子游戏指导等四个层面推出专题微信公众号。

(4)组织教职工专题培训,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和幼儿园疫情防控制度要求,并进行相关考核。

(5)各班组织幼儿开展预防新冠肺炎专题教育和生命健康教育,将内容落实到周计划中,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公共卫生意识,注重增加幼儿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时间,提高幼儿抵抗力。

(6)督促组织教职工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不与传染病人接触。

(7)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话联络等方式做好延迟入园幼儿的家教指导和心理抚慰,同时宣传幼儿园的防疫工作成效。

4、夯实后勤保障

(1)制定《xx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预算清单》,依据清单,保健室与后勤部门提前采购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每班配备1台)、医用护目镜等物资,建立好领用台账。

(2)按照标准在园内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将一次性口罩垃圾进行单独处理,严格做好垃圾分类。

5、做好卫生消毒工作

(1)实行一周一次大扫除,班级与公共区每天按《xx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卫生消毒标准》进行清洁消毒。

(2)要求教职工做好个人卫生和防护,按照新冠肺炎防控要求注意开窗通风,带口罩、勤洗手、不串班,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流程中的防控要求。

(3)卫生保健室指导后勤部门做好大型玩具和公共区卫生消毒工作;指导、督促、检查班级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6、切断传染源,疏散人群,防止交叉感染

(1)制定《xx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门卫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校园24小时门禁管理,切断外来传染病源。

(2)制定《教职工返岗管理办法》《教职工返岗承诺书》,摸底并确定教职工分批返岗安排。开学前向教职工发放《健康卡》、《承诺书》,返园前14天《健康卡》情况正常,签署承诺书的方可返岗。有以下几类情况必须延迟返岗:①居住疫情发生小区的必须延迟返岗。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长的必须延迟返岗。③具有发热咳嗽症状的必须延迟返岗。④具有疫情区或疫情接触史必须延迟返岗。

(3)做好幼儿分批入园安排,向每个家长发放《健康卡》《承诺书》,返园前14天《健康卡》情况正常,家长签署承诺书的幼儿方可报到返园。有以下几类情况必须延迟报到:①具有发热咳嗽症状的幼儿必须延迟报到。②具有疫情接触史且隔离未过14天的幼儿必须延迟报到。③市内居住在有疫情发生小区的幼儿必须延迟报到。④疫情区或途径疫情区返长的幼儿必须延迟报到。

(4)制定《xx疫情期幼儿来离园管理办法》《幼儿来离园期间安全护卫工作安排》,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来、离园管理。开学后直至疫情结束前,家长一律不进入园区,更不能进班,孩子入园自理,由安全护卫队负责安全护卫。离园时则分时分流,由班级教师分别将孩子送到前门和后门,与家长进行“秒应”小程序无接触交接。同时,新学期报到当天,家长提前与班级教师联系,家长分时间段来园,在园门口将床上用品进行交接并办理报到手续。

(5)疫情期结束之前,禁止开展聚集性的活动,避免集中开会和学习,充分利用广播和网络进行办公。

(6)选择远离教室且通风情况良好的地方建立隔离室。为隔离室配置防护服、消毒用品、记录本等必备设施。安排保健医生为隔离室负责人。

四、应急措施

幼儿园一旦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疫情报告

(1)幼儿或教职工一旦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情,应及时就诊并向幼儿园请假,不得带病入园、上班。康复后,经保健医生核实医院开具的康复证明方可入园、上班。

(2)发现幼儿或教职工在园出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情,应区分是否有疫区或疫情接触史,如有则马上启动幼儿园公共卫生突发预案,逐级上报。

2、疫情处置

(1)发现发热或有疑似症状者,应区分是否有疫区或疫情接触史,如无则立刻就医(幼儿由家长陪同),如有则采用防护设备马上隔离,同时报告所在社区和区(县)教育局,由社区联系疾控人员将患者接到至定点医院就医。

(2)发生疫情后,做好密切接触人员统计与隔离,配合防疫部门做好疫情消毒处置。

(3)发生疫情后,立刻停课,所有师生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幼儿园负责每日追踪和情况上报。

五、责任追究

发现相关人员有以下行为的,由相应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

1、不执行本预案有关信息报送制度,瞒报、缓报、谎报、漏报本单位或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2、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事件的组织处理不当的,特别是存在拖延、回避等不负责任行为的;

3、事件发生后,上级对事件组织调查时,不予配合、弄虚作假、设置障碍或授意他人作假的;

4、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导致本单位出现或扩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

应对疫情防控应急预案5

为保证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和流行时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暴发和流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造成的危害,保障全县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速防范体系,确保任何一所学校发生疫情时,能快速获得信息,立即组织救治,最大限度地保障全县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高度重视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狠抓疫情防控重点环节,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要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做好防控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预防为主,外堵内防。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学校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成立汪清县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处理指挥部,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统一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指导和督促学校认真履行职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应急处理工作;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展形式,依法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

领导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4人

组长:xx

组长工作职责:负责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理指挥统筹工作。

副组长:xxx

副组长工作职责:负责抓好所分管学校的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成员:教育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和幼儿园园长。

成员职责:科室负责人结合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所管辖工作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负责人制定学校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实行每日疫情“零报告”制度,做好学生、教职工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体卫艺科,主任由xxx兼任。

办公室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传递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信息,形成阶段性及总体应急工作报告。

四、疫情监测、发现和报告

(一)病例监测和发现。

各学校应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或哺乳动物、啮齿动物、禽类等,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及其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二)报告。

学校一旦发现师生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立即由所属学校组成的事件处理小组对有症状的师生进行观察、询问、隔离,同时向县教育局报告情况,县教育局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将初步调查的疫情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随时上报进展情况,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

校园疫情防控措施

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如下:

20xx年春季学期即将到来,为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xx年春季学期顺利开学,根据《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xx〕886号,以下简称《技术方案》)要求,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有关开学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制定20xx-20xx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精神,深圳市确定20xx-20xx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春季开学时间为x月1日(高三年级为x月10日),幼儿园开学时间参照中小学执行。

二、开学前工作措施

各区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要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深入总结和巩固春季学期学校防控工作的经验,压实责任,织密织牢防控网络;加强监测,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精准施策,周密做好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全力确保开学安全。

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工作专班负责统筹辖区内所有学校的疫情防控与学生返校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新开办学校、民办学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等薄弱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的帮助、指导和检查,查漏补缺,加强整改。

二是完善学校防控网络。进一步完善学校与辖区疾控部门、社区防控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对口协作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充分发挥卫生健康副校长(副园长,下同)、学校卫生专业人员(校医)的作用,协助指导学校开展日常防控工作;完善发热师生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绿色通道。

三是压实学校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学校防控领导小组的主体责任,按照《技术方案》要求并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细化开学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各项制度,做到疫情防控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四是加强健康监测。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内原则上不离开居住地、不外出旅行。精准掌握所有师生员工(含保安、保洁、食堂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校车司机、保教人员等)在春季开学返校前14天内的行踪和健康状况,开展健康监测。开学返校前14天内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入境后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健康监测和管理。

有国内高风险地区(以国务院官网实时通报为准)旅居史的人员,应进行14天的居家健康观察;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返校时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健康通行“绿码”。返校前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并按规定申报。新冠肺炎确诊或处于隔离期的师生员工,应暂缓返校,治愈或解除隔离后凭复课证明方可返校。

五是严格落实健康申报。开学前1周,组织全体师生员工关注市教育局公众号“深圳教育”,在下方菜单栏中的“健康申报”选项进行信息申报,申报合格并持有“深i您”健康绿码方能返校;不符合条件者需在班主任及校医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符合条件后再行申报。

六是周密做好新生健康监测和申报工作。各学校要提前谋划,密切关注新生健康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开展14天健康监测和健康申报工作;严格落实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督查未完成免疫规划程序的儿童补种相应的疫苗;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在校园接种流感疫苗。

七是校园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加强校内应急值班、居住人员的管理,其他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校园,如确需进入校园,须经学校同意并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

八是强化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各学校应根据学校规模和师生员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提前备齐必备防控物资,正确保管使用紫外线消毒灯和各类防疫物资,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九是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各学校应提前做好学校测温设备、隔离观察室等防控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按要求做好饮水设施、洗手设施、隔离室的改造与消杀工作,做好教室、办公室、功能室、宿舍、校车等重点场所的消杀和通风工作。

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做好校园食堂检查和食品安全管理,暂停进口冷链食材配送,重点针对学校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开展传染源检测排查和消杀工作;密切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交通管理。

十是在开学前至少开展1次校园疫情防控模拟演练,组织本校相关人员并协调相关任务单位、疾控部门、医疗机构等参与,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是开学前一周,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组织教育、卫生等部门,逐校检查开学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市教育局将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区各学校进行抽查;对于准备工作不到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整改。

三、开学及开学后工作措施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两手抓”“双促进”,以最严格标准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实现教育教学正常化。

一是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学生入校前应在家长指引下做好健康自查,特殊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并尽快就医;学生入校及在校内要严格落实“一日三检”,校门口设测温卡点,所有人员进校须检测体温,入校后应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消毒;校医室负责对师生体温检测、健康观察等工作的指导,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在深圳市学生健康监测信息系统上报。

二是加强因病缺勤及周末健康管理。落实师生员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和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准确掌握未到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并及时追访和上报;组织家长如实反映学生健康状况,重点做好学生周末居家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要及时就医并告知学校,避免带病入校。

三是根据疫情发展形势,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校园,快递、包裹一律进行无接触配送,禁止外卖进入校园。对需入校开展常规工作(如学生体检,近视、脊柱侧弯筛查,儿童营养项目,四点半课堂等)的,在落实入校人员健康管理(持有绿码并进行核酸检测)的情况下,应予以入校。

四是师生员工应随身备好口罩,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在校期间校园内可不戴口罩;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学校可逐步恢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走班教学、体育课接触性活动、游泳课开放、图书馆及功能室开放等);一般情况不组织室内大型集体活动,如确有必要,应依据辖区疾控机构的研判评估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意见综合决定。

五是加强就餐管理。对在家就餐的学生建立台账,加强两点一线管理;对在校用餐的师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食堂送餐、统一配餐、错峰用餐、分区域用餐等方式,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做好餐具消毒。

六是扎实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各学校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按要求严格实施重点场所消毒、通风工作,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清洁活动、厕所革命、控烟禁烟行动等工作;规范垃圾分类管理,定点收集、及时处理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

七是持续加强卫生宣教。各学校应在开学前面向师生员工及家长开展“一日常规”等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做到应知应会;开学后持续开展秋冬季传染病、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生命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养成文明行为和良好卫生习惯;深入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教育,培养学生勤俭节约良好美德。

八是持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一把手负总责,由学校心理健康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新学期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利用电话访谈等形式精准掌握学生返校前的心理状态。

认真开好“开学前家长会”和“开学第一课”,重点开展卫生健康、交通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轻松、平安的开学氛围;除初三、高三外,开学一周内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测试;对因工作不力、执行不到位、出现学生极端心理事件的学校,将进行通报并追责。

九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四早”机制,充分发挥卫生副校长、卫生专业人员和校医的作用,快速、科学、精准、稳妥开展发热病例处置工作,精准区分常见病、一般传染病和新冠肺炎病例的处置与信息发布程序,常见病病例不公布,一般传染病按既定程序由相关部门登记公布,新冠肺炎病例须按要求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程序公布。

十是学校所在地区新冠疫情风险等级变化时,应按照市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技术方案》执行。本通知各项要求如与上级部门发布的最新要求相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发布于 2022-12-05 0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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